某公司为国内大型水泥生产集团企业,拟在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奥什与当地企业共同投建水泥厂,中方以现金方式(部分由境外合资水泥厂在中国境内申请贷款)投入,吉方以所有的土地、煤矿及石灰石资源作价后投入。
该公司与华和国际建立合作之前,通过其自身资源与吉方进行接触,由于双方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缺乏彼此的信任等因素,导致信息不对称,双方合作并无任何实质推进,后来经人推荐该公司找到了华和国际。
双方会面后,华和国际商务人员阐述了华和国际根据多年商务咨询经验总结出来的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四要素(充分的前期调研,完善的法律手续办理,良好的政府支持以及商务团队管理)。深入了解之下,该公司才发现自己对国外情况了解甚少,对于境外投资四要素非常认可,决定与华和国际建立合作。
该公司无论是在办理相关收取的项目前期,还是在自身管理人员入驻之后,都与华和国际保持着良好的沟通,接受华和国际提供的常态化咨询服务。而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与华和国际保持常态化沟通,随时就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把问题尽量消灭在萌芽阶段;2.一旦出现与当地合作伙伴、利益集团(势力)或者收到政府腐败侵害时,华和国际可立即启动维权,综合利用法律外交手段解决问题。